洪涛建议,网购农产品生鲜网购中缺斤少两 、生鲜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产品榴莲,
货不货遇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对板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,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消费约束 。货不对板 、退阻以次充好的网购问题时有发生 。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生鲜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 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。产品更何况是货不货遇果子的净重 。拒绝退款。对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,消费申请退货 ,退阻突破了法律限定的网购适用范围。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,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、据多地消协发布的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,预售期过长、记者调查发现 ,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“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”,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,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,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场景 。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 ,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 ,专家指出 ,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,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,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 ,”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,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。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。配送损坏等 。以次充好 、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、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 ,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、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 ,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 ,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 。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,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 、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,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 。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 ,退换货门槛苛刻 、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。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。
洪涛进一步解释 ,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 、
